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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42国道大荔过境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ZDDBG217944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6〕28号
发布机构: 厅建设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42国道大荔过境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5-05

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G242大荔县城过境段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陕公路字〔2015〕166号)及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均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242国道大荔过境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5〕1420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242国道大荔过境段公路起于大荔县城关镇东三中村,止于官池镇石槽村,起、终点与既有242国道相接。路线全长17.62公里,其中新建14.88公里、利用2.74公里。

(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新建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1/3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20g;其余各项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二、路线

(一)路线起自东三中村,向东经南程村、左家巷村后转向南,经桥北村、婆合乡、秦豫村至王寨跨洛河,再经龙泉村东后转向西至终点石槽村。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原则同意其设计。

(二)初步设计综合考虑技术、征地拆迁、工程规模及投资等因素,对秦豫村路段拟定了新线和旧路扩建两段3.76公里的路线方案进行了技术经济比选,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新线(A方案)路线方案。

(三)路线平、纵面技术指标及平、纵配合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洛河大桥桥头纵坡,减少填土高度;合理控制设置涵洞路段的填土高度,满足灌溉、排水要求。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下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1. 补充完善K0+000~K9+100段湿陷性黄土、K9+900~K12+320段湿软路基等地勘及试验资料,进一步优化处治方案,完善施工方案,确保路基稳定。

2. 结合地质详勘资料,进一步完善桥涵台背、高填路基等地基处治方案,明确施工工序、工艺等技术要求。

3. 优化取(弃)土场设计,合理调配土石方,完善相关排水、防护、植被恢复及复耕设计,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原则同意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设计,旧路利用段(K14+880~K17+617)路面采用罩面处治方案。

原则同意路面面层结构厚度10厘米,即4厘米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BS AC-13)上面层,6 厘米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下阶段应根据车辆组成及旧路弯沉,进一步验算路面厚度和结构强度,细化旧路路面处治方案

(三)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应进一步优化低填路基、过村镇路段的综合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下一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1.14+880~K17+617.678段利用已建成的创业路,应做好路基路面排水与市政管网排水工程界面划分和衔接,确保排水顺畅。

2. 应按照环境评价报告批复要求,补充跨洛河等桥梁雨水的收集、处理、排放等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完善保护河流水质的相关措施。

四、桥梁、涵洞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桥型方案及桥孔布设。施工图阶段应根据详测、详勘资料,结合桥位处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等进一步优化桥孔布置方案,合理确定墩台位置及型式,确保结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二) 原则同意K0+446小桥上部结构采用16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K10+945洛河大桥上部结构采用3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三)应进一步完善全线水文资料及计算成果,做好桥梁墩台防冲刷设计,合理确定桥梁墩台基础埋置深度。并根据地勘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长度,完善桥头排水设计,做好墩台岸坡防护。

(四)洛河桥梁防撞护栏设计应按照省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防撞护栏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3〕360号)文件执行。

(五)本项目位于Ⅷ度地震区,应加强桥梁抗震设计,强化挡块、连梁装置等结构设计,确保桥梁安全。

(六)下阶段应根据路基排水、当地农田灌溉需要,充分考虑涵洞清淤疏浚,进一步优化涵洞形式及孔径。

五、交叉

全线设公路平面交叉13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交4处、与乡村道路平交9处。交叉方案布设合理,原则同意其设计。下阶段应对等级公路平面交叉设置交通导流岛进行渠化设计,对乡村道路平交进行了适当合并,并加强平交口预告和警示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标志、标线、防护栏、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中间带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执行了部颁规范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其设计。下阶段应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七、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

原则同意全线采用的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方案。下阶段应优化绿环工程,合理控制规模,降低工程造价。

八、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制编制办法》(JTG B06—2007)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及我省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定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356,223,589元。所需资金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和渭南市及大荔县政府筹措解决。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254,319,773元。

(二)核定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205,779元。

(三)核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6,445,960元。

请你局据此批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本批复要求认真优化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防止建设过程人为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补充完善与城镇规划、环保、水利等管理部门的相关协议,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严格项目法人管理和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建设单位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控制投资,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由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和大荔县政府组织实施,总工期2年(自开工之日起算)。

 

附件:242国道大荔过境公路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111

  

附件

242国道大荔过境公路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

项目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报审金额(元)

审查金额(元)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265,770,459 

254,319,773 

临时工程

512,580 

509,772 

路基工程

99,571,790 

91,536,420 

路面工程

102,364,613 

101,393,552 

桥梁涵洞工程

45,307,141 

43,156,377 

交叉工程

5,349,335 

5,341,471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0,078,130 

9,954,354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2,586,872 

2,427,827 

 

第二部分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205,779 

205,779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

205,779 

205,779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301,010 

84,735,009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62,434,497 

65,392,970 

建设项目管理费

11,730,028 

11,258,26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4,622,211 

4,448,161 

2

工程监理费

6,644,261 

6,357,994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265,770 

254,320 

4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197,785 

197,78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8,424,924 

6,445,960 

专项评价(估)费

1,578,677 

1,510,659 

联合试运转费

132,885 

127,160 

 

第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

350,277,248 

339,260,561 

 

预备费

17,513,862 

16,963,028 

 

概算总金额

367,791,110 

356,22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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